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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中,李李替A先生還了多少債?

2024-01-12影視

電視劇【繁花】的結尾,「李李」並沒有和「寶總」在一起,寶李CP終究成為了一個無言的結局。

李李和她的真實身份陳珍只有一張身份證的區別,在李李的心中,她只能透過一個虛假的身份待在黃河路上和寶總的身邊,永遠無法與寶總共同面對困境。因為李李深知,一旦陳珍這個真實身份被揭露,她只會面臨牢獄之災。

李李曾向寶總坦白:「陳珍和深圳,是我無法抹去的過去。至於你和我,都是短暫的交集」

李李也曾幻想她賣掉至真園的這個行為可以成為她擺脫困境的救命稻草,但也僅僅只是她的一廂情願,正如李李所言,法律就像懸在她頭頂的一把利劍,她的結局註定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故事的最後,李李用賣掉至真園的錢幫A先生還清了債務,並且自首,主動交代了冒用他人身份證的事,最終被判叛入獄一年。出獄後的她遁入空門,剃度為尼。

縱觀李李的一生,真的是跌宕起伏,入獄出家的結局也令人唏噓,在觀眾感慨的同時也給一部份的人帶來了一個疑問,現實中冒用身份證的行為真的很嚴重嗎?判刑一年只是因為冒用了居民身份證嗎?

接下來我們就看看,在現實生活中對於這一行為的處罰標準和以及如何辨識這類偽造身份的人的方法。

首先,對於冒用居民身份證這一情況,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處罰標準為:

1. 罰款:公安機關可以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

2. 拘留:如果存在違法所得的情況,還可以並處十日以下的拘留

3. 沒收違法所得:對於有違法所得的情況下,應依法沒收違法所得。

此外,情節嚴重的,可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如果有此類行為並構成其他犯罪,則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所以,「李李」被判入獄一年應該在冒用身份證期間還有其他嚴重的違法行為。

那麽,如果「李李」沒有自首,沒有向身邊的任何人坦白,我們又該如何識破這類透過冒用居民身份證,偽造身份的人呢?

其實,我們可以透過一些正規的途徑或者專業工具(貝融助手APP),這類工具的特點就是精準、便捷,方便我們在日常生活場景下的使用,而且不用擔心私密資訊泄露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