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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待KTV,酒店及其他娛樂場所中禁止內建酒水,外帶酒水,點外賣等違法行為!

2020-11-20旅行

今天不說貓糧啊,因為出了一個讓人心情不是很好的事情,所以停更一次

這件事情是這樣的∶

昨天在歌迷KTV點外賣居然被索要「清理費20元」!之前我還沒遇上過!不知道大家遇上過沒有!從頭到尾一直都有錄音!

點了一次外賣,前台索要清理費,兩位美女到是傻裏傻氣的就把錢交了 回來我聽說了,到也沒多想,但是這屬於一個「不合理收費」,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權益,違法的!

看了看外賣太少啊,七個人呢!就想著既然「清理費」都交了,那就再點點兒吧,這次去接外賣是我和女友一起,但是居然再一次被告知需要繳納「清理費」!表示交過了之後依然說這次也要交!

這TM是得寸進尺是嗎?被我直接懟回去∶交錢可以,把發票給我開出來,如果開不了,這就屬於不當得利,禁止內建酒水,外帶酒水,點外賣,都是限制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屬於霸王條款,無效而且違法的!

這個前台居然說∶沒有啊

我說確定嗎?她就趕緊扭頭和別人交流了

趕緊叫了一個五大三粗的男的來跟我說∶這裏不能點外賣的,點外賣需要交清理費,是我們這裏的規定,不光我們,所有KTV都是這樣的,哪裏都是」

我也只能回他「所有KTV都是這樣,只是大家對你們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罷了,還以為是什麽好東西嗎?當婊子還想裏貞潔牌坊了?這個清理費如果是合法的那就給我們開具發票,這兩次的發票都開了,現在就交錢,如果開不了,把上次的錢現在給我退了!」

那邊就開始嘰嘰喳喳一些有的沒的,表示發票開不了,這個錢也不能退,如果實在覺得不行可以報警,或者你去法院起訴我們!

聽到我就笑了,給他說我花錢花時間起訴你們為這四十塊錢,我神經病啊?而且報警幹嘛,沒什麽用,明天直接打12315投訴,再拿這個錄音直接向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就行了!還有,你們沒有直接標明不能點外賣,如果我這一百多的外賣不能帶進去,放到你們前台,涼了,不好吃或者不能吃了,這個損失你們賠嗎?現在我就直接拿走,不是跟你們商量,如果對我的行為有異議的話,你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我!

說完直接拉著女友拿著外賣回包房了,結果有三個男的一路跟我們過來,女友進屋後我問他們∶還有問題嗎?結果他們仨又回去了!

這事兒算完了嗎?沒有,第二天我就直接撥打12315投訴了,也一定會把這件事情追究到底,追究到底可不是退我們20元錢那麽簡單!必須讓他們對此付出代價,罰款,整改等等也必須要有!不管他們的後台有多大,有什麽樣的關系,我也都不會怕,畢竟我這個人比較「軸」!

呸!狗仗人勢的東西,啥也不是,面對兩個女生倒是一個比一個敢說啊!咋了,面對我一個身高175,體重120的男生,190高還多的胖子也慫了嗎?

有很多人會說不就幾十塊錢嗎?至於把自己弄得如此被動嗎?但是究竟是誰被動?誰違法?如果我們都不拒絕這個不合理的規定,那麽這個損失只能由我們來承擔!大家樂牌意嗎?

我還想到一件事,鄭州疫情過後,大家在走親戚的時候,我的舅舅一家來我家,臨走的時候車子被門口的保安攔住了,說外來車輛需要付停車費!我們業主知道這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也是一項不合理收費,在我質問那個保安的時候,我的哥哥已經把錢給交了,然後出了小區!

然後一直的教育我∶老弟啊,你給他五塊錢,他發不了財,治不了富,你也不會破產,你跟他耗什麽?

我這邊就告訴他∶我耗的不是錢,這是與非的區別!這個小區裏面現在住著500戶人家,如果每家都給五塊錢,這就是2500,2500塊錢對於疫情過後的一個普通人家,難道不是一筆小財嗎?對於他這個階段的保安,2500塊錢接近他兩個月的薪金!你說這是小事兒嗎?全國14億人,每個人給我一塊,我就成了富翁了 但是他們憑什麽要給我?一塊錢多嗎?

對於這種事情,我不知道各位是怎麽看的,這個社會整體對待這種事情的態度是什麽?真的很想了解一下!評論區歡迎大家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