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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宗罪】如此受人推崇的原因是什麽?

2012-08-30影視

個人觀點,如有雷同純屬有緣,請聯系我…

前方劇透預警。

我會特意去找這部電影看,是因為我喜歡摩根弗裏曼這位演員。至於布拉德皮特,說實話沒看演職員表之前,我甚至不能確定那就是他。可能是因為,我對他的印象還停留在史密斯先生和戰爭老爹那裏吧。

當然,我對摩根弗裏曼的印象也非常淺薄而單一,最早來自【肖申克的救贖】,之後是一些配角,比如諾蘭的蝙蝠俠,以及【驚天魔盜團】之類的。在我看來,他似乎永遠是個聰慧、冷靜,老謀深算或者老奸巨猾,時而慈祥時而漠然,語調平緩幾無變化,偶爾奉送一點冷幽默的老人。像這部電影中他忍俊不禁開懷大笑的樣子,真是讓我有了新認識。

拋開這個小細節不說,他的角色——威廉-沙摩塞警探的其他部份,都和我對弗裏曼的印象相符。老人,兇殺案專家,老謀深算,冷靜乃至冷漠,整個人仿佛已經看透了這個世界的一切陰暗面,一心只想在七天後離開崗位,退休以避俗世間的負能量。

只能說,他心已死,已經化為灰燼。對於這個社會的不公平、不正義、不體面、不上進的一切,沙摩塞和其他只把緝兇歸案當作工作的警察不同,他同情這一切,然而這顆悲天憫人的心卻在整個社會的冷漠中,漸漸窒息。他的同情心曾迫使他憤慨於冷漠,結果他最終妥協了,收拾起自己的熱血和悲憫,藏在冷靜後,表現出對世事的消極態度——他終於變的同樣冷漠了。

哀莫大於心死,也許這位老警探本來就要這樣結束自己的職業生涯,結果,米爾斯出現了。

布拉德皮特飾演的米爾斯,和沙摩塞可以說是兩個極端。他年輕,沖動,富有激情,對正義有純粹的堅持,對解決重大案件充滿渴求,有一位從高中開始戀愛的美麗妻子,朝氣蓬勃地來到這裏——紐約。

書上說,典型人物的塑造,需要典型的環境。【七宗罪】對兩個主要人物的塑造,一個重要的襯托就是這座城市的環境描繪。這裏的紐約,不再是燈紅酒綠紙醉燈謎的繁華都市,而更像是一個陰暗、混亂的城鎮,這裏每天都在下雨,陰雲密布,仿佛陽光從不光顧一般,直到最後,才施舍般的出現了夕陽。隨處可見塗鴉和流浪漢,這樣一個灰色城市,和印象中的「典型」的紐約並不相符,但卻和陰郁的故事、外表冷漠的老警探非常匹配。而故事裏的唯一一抹亮色——米爾斯恰是一個外來者,一個剛到此地想要建功立業而略顯毛躁的年輕人似乎預示著他將改變這一切。

於是,沙摩塞的人生軌跡,似乎要被覆寫了。

按照一般的故事套路,無非是老警探教導年輕人,又被年輕人的熱血感染,忘年交的最後,是默契,是肝膽相照,是一起出生入死完成使命。簡單地說,我確實猜到不少,案情的復混成和米爾斯的真情流露,讓沙摩塞覺得,有些東西死灰復燃了。也許,那東西從未死過,只是他一直以為它死了,所以才想要退休。其實,正如米爾斯所說,他不是因為心死而想退休,恰恰相反,他是因為想退休,才會認為自己的心已經死了。

那麽,他為何想退休呢?我覺得,他是累了,是在見過太多醜惡的罪行後,對探索和審訊人性感到疲倦。這也正是他不願意接下影片主線這樁案件的原因,因為他不願意帶著未結的懸案退休,因為那會勾引著他自己所謂的「好奇心」,迫使他不停地追查下去。那「好奇心」,其實正是未死的正義感和責任心。疲憊的沙摩塞想要休息,只有否認這兩樣的存在,因為它們就像忠實的獵犬,永遠以這個灰色城市中的罪惡為獵物。

比如這樁連環殺人案。

米爾斯來到這裏的第一案,也是沙摩塞的最後一案中,約翰-杜,這個「布道者」,同樣是面對這個灰色的社會,他有他的思考和他的選擇,依賴他的謀劃、知識、財富以及對宗教教義的狂熱追求,當然,最重要的是,他對社會現實的不滿,以及自認為是救世主的意識——他要完成一件作品,一件驚駭世俗的作品,來詮釋他對天主教的理解,來揭露社會的醜陋人性的骯臟以勸誡世人,來傳道以拯救世人。

這件作品,就是「七宗罪」這樁連環命案。

回想起來,七宗罪前五宗的犯罪手法如下:

暴食,用槍強迫一名嚴重肥胖者連續進食12個小時,導致死亡,簡單地說,撐死了;

貪婪,用槍逼迫一名臭名昭著的律師割下身上的一磅肉(還記得威尼斯商人夏洛克嗎),最終使他流血過多而死;

懶惰,把一名有種種惡行的癮君子綁在床上整整一年之久,期間用藥物來維持其奄奄一息如同木乃伊般的生命;

淫欲,強迫一個嫖客在胯下帶上特制的刀具,再和妓女發生關系,殺了妓女的同時,也使嫖客陷入極度的恐懼;

虛榮,割下一個靠臉吃飯的女郎的鼻子,並給她包紮,同時給她選擇:求救或自殺,最後女郎選了後者。

之所以要回顧這五個手法,是想說明一點:約翰作為布道者,他並不直接動手殺人,最顯著的,就是虛榮案,他甚至給了女郎做選擇的機會,給她的右手以電話,左手以安眠藥——打電話,可以求救,但她的面容已毀;安眠藥,一了百了。最終,正是虛榮之心,殺了女郎。其他幾案莫不如此,他可能會強迫受害者,但他所做的,在他自己看來,都是在強迫對方為他們所犯的罪行受懲罰——暴飲暴食的胖子就要吃到撐死,大賺黑心錢、貪婪的律師割肉而死,坑蒙拐騙的癮君子最終「懶」死在床上(將死未死求生不能求死不得),妓女的死讓滿腦精蟲的嫖客驚恐萬分心理崩潰。

如是,約翰認為,他們都犯了七宗罪中的一條,理應受罰,以儆天下。

當然,如果僅僅如此,這部電影也不過是一部有點惡心的犯罪刑偵片。最震撼最有趣最有內涵的部份,在於最後兩宗罪:嫉妒,和憤怒。

飽讀文卷、做了兩千本筆記的約翰-杜,並非一個普通的變態殺人狂那麽簡單,米爾斯想不到這一點,沙摩塞想得到,然而卻想不到他會為了完成這件作品而把所有人都計算在內——包括沙莫塞,米爾斯,還有米爾斯的妻子。

五起命案後,約翰-杜自首了。但在此之前,他殺了米爾斯的嬌妻,還割下她的頭顱寄給米爾斯。他自己的解釋是,他嫉妒米爾斯這個外來者的生活,普通人的生活,普通人的幸福,這是約翰無論如何也得不到的。話說,影片中一次次提起一次次強調米爾斯的家庭幸福,簡直是,豎起了高高的死亡flag。

在影片的高潮結局中,憤怒至極的米爾斯槍殺犯了嫉妒之罪的約翰-杜,七宗罪湊齊,作品完成,影片也結束了。

這樣的結局真是不知高到哪裏去了。

結局裏,沙摩塞試圖勸米爾斯放下手槍,「如果你殺了他,他就贏了。」結果,米爾斯在悲憤和怒火中,幾次想放下槍,然而最後,他還是決定殺了約翰,不僅要殺了他,還要在他的屍體上多留幾個彈孔,不這樣不足以發泄他的憤怒。於是,嫉妒者身死,憤怒者也被警方帶走,註定要受到懲罰。

對於這種結局,無疑,我一開始沒猜到。顯然,這不是老少兩代警探齊心合力戰勝困難的故事,也不是借七宗罪來說教的宗教宣傳片。影片並非對社會的陰暗面給出建議,也沒有寄希望於主角頭戴光環解決一切。相反,它似乎正是在說,沒有建議,沒有英雄,因為人性的陰暗面,是誰都沒有辦法的。事實上,代表正義、熱血、陽光的外來者米爾斯,最終也因憤怒而動手殺人,成為罪犯的「同謀」,幫他完成了「七宗罪」。

有人說,米爾斯並不會死。然而,正如之前幾宗罪中,也有人沒有死一樣,約翰這個布道者,並不把死刑當作唯一的懲罰手段,有人要死(暴食、貪婪、虛榮、嫉妒),有人生不如死(懶惰),還有人身體雖然還活著,但精神上,已經死了(淫欲)。

對於最至關重要的,憤怒,米爾斯雖然不一定會死,然而他的心卻已經隨著向嫌犯開槍,化為了灰燼。所謂悲劇,就是把美好的花瓶在你面前打碎。米爾斯經歷了這樣的悲劇,他失去了一切,事業、家庭、對正義的堅持。如前所述,哀莫大於心死。那個滿腔熱血的米爾斯,那個重新點燃沙摩塞的米爾斯,在坐上警察後座時,無神的雙眼中,只有絕望、頹廢和呆滯。

所以,這樁案件結束時,這樁罪行,完成了,在沙摩塞的面前。

如是,這不是正義最終戰勝邪惡,英雄阻止或懲罰了罪惡的故事,即它不為傳播正能量而來。最後時刻,最具典型英雄氣質、代表正義的米爾斯同樣犯了憤怒之罪,進而幫助罪犯完成了他的罪行。

我覺得,電影要表達的,正是一個很容易被人混淆的概念——真正罪惡的,不是七宗罪本身,而是由七宗罪引發的那些罪行,憤怒者不因憤怒而有罪,而因槍殺嫌犯而受審;嫉妒者並非因嫉妒而該死,而是因為他肆意殺害他人而償命。無論身形胖瘦,無論職業為何,七宗罪本身是人性中的必然,無可避免,無法消除,無需抵觸,或者說,抵觸它是毫無意義的,唯有接受,並加以約束,才是唯一的正途。

而那約束,正是沙摩塞最後不停地向米爾斯重復的「把槍給我」,是冷的理性,向熱的情緒,發出的最真摯的呼喚。

冷的沙摩塞被熱的米爾斯重新點燃,又在他過熱時以冷相救,這似乎是一種合理的組合。然而,結局卻是,沙摩塞未能阻止米爾斯開槍。現實往往如此,理性的部份,最終對感性的部份,對人性情中最原始的欲望無能為力,卻還要繼續拼命地、掙紮著去努力改變。這就是人類。

所以才有七宗罪構造的這個灰色的城市。

所以影片的結尾,摩根弗裏曼才用他那磁性而渾厚的嗓音,緩緩念出下面的台詞:

Ernest Hemingway once wrote:

"The world is a fine place,and worth fighting for."
I agree with the second part.

文章轉自個人微訊號:

不會遊泳的海邊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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