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一種很隱蔽的論調,在把周冬雨往外摘。把這部劇的失敗引導去資本的奇怪口味、劇本的大量改編、導演和制片人的矛盾,更巧的是,嫁禍給電影咖不該下凡拍電視劇。
不得不說這個論調是非常陰險的,「電影咖不該下凡拍電視劇」,就這麽幾個字包含著好多層意思啊。
一是,電影比電視高貴,天然就帶著優越感在看待這事兒;
二是,拍電視劇掙錢,電影咖不能為了錢就放棄操守——為了錢當然沒法洗了,可既然是為了錢,道德上可能有那麽點問題吧,但潛台詞是:這應該是無關演技的。
但 這件事真的和演技脫不開關系。
電影和電視工業的運轉方式有很大不同,其中很重要的一點是,同樣兩三個月時間拍攝,電影只需要剪出一個半小時成片,而電視劇是幾十集。電視劇基本上是兩三天一集,如果電影按這個速度來,一個禮拜就拍完了。
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電影拍得沒有那麽快。所以,一般意義上,電影被稱作藝術也就來源於此,它有更多時間去精雕細琢。
周星馳做導演的時候喜歡用新人,一個完全的新人在他的電影裏可以看上去很會演,但背後的代價是一個鏡頭NG上10次、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