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擊遊覽車的動物不是沒有,大象,豹子都有影片證據。網傳紀錄片中的明星雄獅,也有攻擊遊覽車的情況。鬣狗群潛入村落吃人,攻擊路人,也是屢見不鮮。不要低估野獸的兇殘。
有一個愚蠢的野生動物資深攝影師,自認了解動物習性,敢於冒險,堅持不帶武器拍熊,結果被啃的七零八碎。據死者生前敘述,人如果帶了武器,具備生殺大權,就會產生高姿態的心理,動物可以捕捉到這種心理,拍攝就難以順利完成了。個人猜想,他被熊活吃的時候肯定不會這麽自信了。
野獸就是野獸,陸地蛋白質匱乏,為了一口吃的可以拼命,野獸比海獸兇猛的多,性格難以琢磨,攻擊性極強。即便是人,都具備一定犯罪率,何況是野獸?
自己的命運,必須由自己掌握!把生命交給野獸的心情,去賭野獸的性格,是一件極為愚蠢的事情。
放棄命運抉擇權,這種人必然暗弱無能,不值得交往。
要是換我,說啥都得帶槍。手握生殺大權,威壓之勢自起。哪怕是帶一把刺刀,也能保證最後防線。古羅馬鬥獸場,攜帶刺穿武器的角鬥士,可以給任何野獸帶來極高的致死威脅。動用肉搏戰,就是同歸於盡的打法了,能重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