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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司内部提拔,采用的是「举荐制」而不是「科举制」?

2024-02-07影视

事实是,「举荐制」或者应该说是「察举制」,本身就比「科举制」要更适合用于现代企业管理。

从「察举制」到「科举制」,如果只按照课本上的说法,我们的理解可能仅限于:

科举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选官方式的重大变革,从过去的门阀世袭和推荐制度逐渐转变为较为客观、相对公平的考试选拔机制。

然后我们很容易就会陷入一个误区,似乎「科举制」处处都比「察举制」好,因为它象征着公平,象征着进步。

但实际上,之所以隋唐时期的统治者推出了「科举制」,最主要的目的绝不是为了所谓的公平,而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把豪强和门阀的力量给打破掉。

因为没有了「察举制」,那些地方豪族们的后代也要去参与到科举的过程中。虽然避免不了肯定还会有一些灰色操作在,但已经大大削弱了权力在豪族内部的转移。那么选拔人才的权力在谁那里呢?在中央手里。

其次才是能够充分调用全国内的人才资源,方便管理区域如此广大的大一统的国家。

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优势,这里就不过多展开了。接下来重点说说「科举制」有什么劣势。

其实从科举制后期的走向就能看出一二了。同样是在课本上,到了明清时期,原本在隋唐时被大力赞扬的「科举制」,却变成了让几代文人深恶痛绝的「八股文」。

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关键的我认为有2个:

  1. 表面原因:考试形式过分僵化导致的教条主义盛行,一切最终解释权都交给统治者,而不接受任何新兴的知识和信息
  2. 深层原因:封建政府没有随着时代推进而升级对应的管理方式,一味追求统治的稳定,最终被时代所抛弃。

巧合的是,如果你对管理学有所涉猎,你会发现这两点,刚好是许多管理学大师一直强调的「大公司病」的典型表现。

当代最伟大的管理学家之一彼得德鲁克曾多次强调创新的重要性,并认为「创新是企业家精神的核心」:

组织应当把创新视为一个系统的、有目的的过程,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市场。

另一位著名管理学及创新理论大师克里斯坦森,也曾在著作【创新者的窘境】里这样描述优秀的大公司为什么会失败:

在价值网络内,每家企业的的竞争策略,特别是对市场的选择,决定了他对新技术的理解。这些理解反过来又反映了不同企业希望通过延续性创新和破坏性创新获得的回报。
优秀的管理者只做对企业有意义的事情,而什么是有意义的事情,由企业所处的价值网络决定。

如果我们用现代管理学理论去套在清朝封建政府身上,你会发现这个描述竟然也是出奇的精准:

清政府的管理者只会去做对清政府有益的事情,而对清政府来说,维护中央集权管理是最高的要求,发展和创新(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百日维新)都是次要的。

以上说了这么多看似无关的废话,如果你看完一点印象都没有,那你其实只需要记住下面这一句话就好了:

「科举制」绝不是处处优于「举荐制」或者说「察举制」,二者的实施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去做具体的判断和决策。

那么为什么现代公司内部提拔采用的是「举荐制」而不是「科举制」呢?答案其实也很好理解了,那就是「举荐制」确实比「科举制」要更适合现代公司管理。

原因有三。

1、「举荐制」比「科举制」更加灵活,能适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现代科技的发展让市场环境的迭代变的异常迅速,以往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能出现的发展窗口期,现在可能几个月就会出现。

这也就意味着公司需要快速发展出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变化,制定出因地制宜的策略并快速执行。

时间就是生命,而时间的背后则是对效率的极致追求。

那么作为公司,当管理层发现了一个新的风口,需要快速跑马圈地的时候,是直接安排一个信得过的人去快速执行呢?还是先内部搞一下「科举考试」选择出一个人呢?

当然是前者。「科举制」在这种情况下根本不适用,因为新风口出现的时候,根本没时间让你去慢悠悠地在兼顾公平的情况下挑人,更何况你哪里来的信息和材料去设计这样一份「考卷」呢?

2、「举荐制」更符合管理者的人性。

说到这一点可能很多人又要骂了,什么资本家是资本的人性化,什么资本家都唯利是图之类的。

实际上要求管理者去处处考虑公平人,让每个员工都有平等的竞争机会,本身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

因为作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首先要考虑的就应该是怎么让公司活下去,给自己开足够的工资、奖金和分红。

就算是「科举制」最发达的时候,也伴随着「门生」等规则的出现。比如一届的学生考中之后需要「拜码头」,默认成为当届考官的默认」门生「。其实说到底还是「察举制」的内核,只不过一个明一点一个暗一点,一个主动一个被动罢了。

任何违反人性的制度,都是不可能真正落地的,过程中一定会出现各种变形。

3、社会运行的底层逻辑,其实永远都是「举荐制」。

其实在前文已经说过了,「科举制」并非完全为了公平,更重要的是加强中央集权,把人才掌握在中央手里。

换个角度,这算不算变相的「中央举荐制」呢?只不过给举荐加了一个看似可以量化的标准罢了。

所以,任何一种社会形态,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无法避免这个问题: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一定会导致生产资料私有化和阶级分层,上位者会垄断权力和财富,以及下位者的上升渠道。

或许只有到了马克思笔下,那个生产力高度到达,社会资源无限的终极形态社会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而显然我们距离那个时代,还差了很远。

既然整个社会运作的底色还是「举荐制」,你如何要求一个身在局中的,以经济效益为追求的公司,去搞那一套其实本就不存在的,绝对公平的「科举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