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人已经推荐了好多了,有律师回答的,也有专门做录音笔的人答的。自己以前是公安,有了职业习惯,现在也随身备一个录音笔。
如果是律师,我猜
特性的话,普通的录音笔别人已经推荐一堆了。
我推荐一些便携、隐蔽、方便使用、重量轻的。
我认为录音笔是最好的防御武器了。至于能不能录音,文末会展示法律依据,
首先声明,获取他人隐私是非法的,不但证据不会被法院采信,而且自己还可能反手被告。 不过很多事情可能到不了法院层面。不越线录制,还是合法的。 不明示的偷拍偷录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主要表现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举例:出轨视频),不得采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手段获取(不能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 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 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作者:隙梦 链接: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5903 9711/answer/410658979 来源:知乎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之前有个很典型的案例,华为公司前员工李洪元,判定为敲诈华为公司的罪名,然后被拘留251天,最后又后被无罪释放,获得了国家的赔偿,为什么被放了,其实就是用了录音笔取证,留下了当时的对话录音,这才保住了自己
于是我挑了京东前10页的录音笔。做了筛选。
我最后选的钥匙扣型的,以及手环型的。
一是但是我平时不怎么戴表,手环录音设备就弃置了,目前只在钥匙扣上弄一个,顺便当U盘使用。 二是手环挺耗电的,容易没电。我的要求是:
先说我买到手的这个:之前一直没找到链接。
底部有个小拨片开关,无声无光,拨开就开始录音,极限待机时间大约8小时,默认开启无声环境停止录音省电的功能。 拧开上面的盖子,就是一个u盘,整个大小就是一个钥匙那么大,我24小时贴身和钥匙随身携带。 平时应急时候可以当u盘,插上就是正常u盘的界面,其实等于买了个u盘。这个是我选了半天找的。所以,极力推荐。
其他的还有不少。
价格上,我帮你挑了京东后台,已经基本是最便宜的了,(如果通过这个链接观看下单,还能捐给我1元佣金哦)
分割线……………………………………………………
录音手环更新
如果对录音清晰度要求高,则推荐买手环(钥匙扣型一般都在腰部拾音)
位置好:手环录音,位置一般都很好。
操作简易:双击就开始录音,
不浪费:可以兼职当手环用。
采音好:双麦克录音,
长续航:5小时录音。
语音转文字:科大讯飞强项,10种方言支持。
外观好:很不错
科大讯飞品牌有保证。
应急防水:恶劣情况下录音。
如果觉得整理的还算用心,请给个赞!!!
一、手环类录音设备
最近发现手环的话,用来取证也不错,话不多说搜一下。取1万以上评论的商品的品牌。
品牌有
对比
如果要求录音质量:选科大讯飞
如果要求性价比、录音时长:选新科
如果要求录像的:选JNN
收集的具体参数如下,可以跳过
纽曼
普通录音笔、录像类
除了手环录像类,还有单独录像笔
官方说明里没说能录多久……
另外就是大多数场景是需要录音录像需求的,用这个录音录像还可以。
在已知可能要取证的场景,无疑比录音笔有更多优势!!!
但是很多人问了,那问啥不直接买录音录像的。因为很多时候是 紧急取证!!
二、笔形的(不太推荐)
(下面有钥匙扣型的)
爱国者,至少是个牌子,质量有保障。
1.便携:★★★★★
2.外形:★★★★★
3.续航:★★★;
续航说明里都没提,感觉不会太高。
4.价格;★★★★
199元感觉也可以了,行车记录仪都好几百呢。如果长期使用,不差这200元。
5.其他:★★★★
有一键录音功能,我喜欢,紧急情况下没人会记得去按乱七八糟的。
如果觉得不错,请给个赞哦
三、钥匙扣型(2月6日更新)
钥匙类,
你有一串钥匙,那这个也显得很自然,不过显然性价比就没有我上面推荐的那个好。
我在京东搜索「录音笔 钥匙扣」然后选择无屏幕,搜到4页。
外观★★★★★十分隐蔽。
续航:★★★★;
号称23小时录音,我感觉应该是达不到吧,不过应该做的确实比普通的录音时间会长。其他:★★★
其他确实是一定别的功能都没有……不过只录音是够了。新科也算是个牌子,质量还可以。这个价格,买个录音器,怎么都值了
钥匙扣类的第二个( 如果觉得上面这个太丑,还有一个我觉得还不错的)
1.便携:★★★★
有的场合你带个笔其实怪怪的。
2.外形:★★★★
有点长。
3.续航:★★★;
续航说明里都没提。
4.价格;★★★★
199元感觉也可以了,行车记录仪都好几百呢。如果长期使用,不差这200元。
5.其他:★★★★
三、手表类(2月6日更新)
录音手环,假装成智能手表,应该也还好,主要是这样的话,录音的麦克风位置没有衣服遮挡,而且位置较高,录音效果好。
四、灯泡录像及其他。
摄像头+录音笔+170广角+手机远程控制+1100毫安
等于一个小型记录仪了。
最后说我买的这个:之前一直没找到链接。
底部有个小拨片开关,无声无光,拨开就开始录音,极限待机时间大约8小时,默认开启无声环境停止录音省电的功能。 拧开上面的盖子,就是一个u盘,整个大小就是一个钥匙那么大,我24小时贴身和钥匙随身携带。 平时应急时候可以当u盘,插上就是正常u盘的界面,其实等于买了个u盘。这个是我选了半天找的。所以,极力推荐。
手环型的,我准备买科大讯飞的
普通录音笔
当然了,普通录音笔多得是,但是科大讯飞的我认为是这方面采音和文字转换做的最好的。实际上其他的我也没细研究过
ps
录音是否合法问题: 不明示的偷拍偷录可以在诉讼中作为证据。但 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主要表现在:不得侵犯他人隐私,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举例:出轨视频),不得采用暴力、胁迫、非法拘禁、窃听等手段获取(不能表达当事人真实意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 第六十八条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 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七十条 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 (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 (二)物证原物或者与物证原物核对无误的复制件、照片、录像资料等; (三)有其他证据佐证并 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 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 (四)一方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对物证或者现场的勘验笔录。 另:曾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法复[1995]2号)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规定,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01]33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