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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張藝謀的【第二十條】?

2024-01-12影視

這部電影讓我印象最深的,是韓明在聽證會上的那句

法律是讓壞人犯罪的成本更高,
而不是讓好人出手的代價更大。

想起前段時間熱議唐山打人事件的時候,我和朋友聊到如果我們在現場,我們會怎麽做?

大家給出的答案都是

會報警,但不會出手制止

為什麽?

因為大多數基層民警在面對這類事件時,都秉持著「動手就是互毆」,「誰傷的重,誰能鬧誰有理」的理念,用和稀泥的方式處理,各打五十大板。

輕則被口頭教育,重則行政處罰,拘留,再嚴重一些,要麽被打進醫院,要麽因為下手過重有負刑事責任的風險。

那些進局子像回家一樣的地痞流氓,根本不在乎這點犯罪成本,民警教育就當放屁,拘留了有人管飯,出來了還能跟狐朋狗友吹吹牛逼,要是能因為受傷訛上一筆更是血賺。

而努力生活的普通老百姓,面對的是自尊被踐踏,正常工作生活受影響,甚至如果留了案底還會影響子孫後代的發展。

原本普通人在面對不法侵害時,在客觀力量方面就處於劣勢,面對這些潛在的風險更是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身邊的人也因為出手的成本猶豫不前,老實人就活該被人拿槍指著麽?

高贊回答說的很好,電影在郝秀萍縱身一躍時就已經結束了,後面的劇情就像童話故事。

一個符合法律法條,遵循過往判例的起訴不會因為一場聽證會就輕易改變。

教導主任的兒子霸淩同學也不會這麽容易就調查清楚。

已經蓋棺定論的判決也沒那麽容易被推翻,更別說追授「見義勇為英雄」。

昆山龍哥案,於歡辱母案讓我們看到了中國法治在正當防衛領域的進步,但仍然有很長的路要走,更多的沒有輿論關註的案件想要被認定為正當防衛還有很大的阻力。

我相信中國的法治會越來越完善,老百姓想要的公平正義也一定能實作,但在那一天到來之前,我還是那個回答

會報警,但不會出手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