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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張藝謀的【第二十條】?

2024-01-12影視

你會見義勇為嗎?——【第二十條】

今天聊聊中國電影【第二十條】。

片名Article 20 (2024),別名正當防衛。

在這個熱鬧非凡的春節檔期裏,我將自己想看的四部電影都看完了。

值得一看的是【飛馳人生2】與【第二十條】,前者以賽車競技為載體,展現了導演最擅長的部份;後者深度挖掘現實,讓人在笑與淚中思考。

其次推薦遺憾撤檔的【紅毯先生】,原本已經推遲檔期,現在又臨時撤檔了。

最後是以減肥為噱頭的【熱辣滾燙】,有原版在先還是暴露了主創在編劇方面的短板。

此外如果算上還在上映期的【年會不能停!】,那麽排在第一就是【年會不能停!】。

你會見義勇為嗎?

面對不公,你選擇站出來還是退縮?

這是一個時代的拷問,也是一個關於法律和道德邊界的深刻反思。在當今社會,法律不僅是一紙冰冷的條文,更是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平正義的重要工具。然而,當它成為束縛個人自由與選擇的枷鎖時,我們又該如何面對?

電影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0條為背景,深入探討了正當防衛的界限與意義。影片以輕松中帶著沈重的手法,讓觀眾在歡笑與淚水中感受到法律和正義之間的微妙關系。

從公交車上的性騷擾到校園霸淩,影片透過一系列生動真實的生活場景,以幽默而不失深沈的方式呈現了社會中的不公與冤屈。在這樣的情境下,觀眾不禁要問:當面對不公時,我們是否應該勇敢地站出來?而這樣做的代價又是什麽?

法律,究竟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還是成為了束縛個人行為的無形枷鎖?這些問題不僅挑戰著法律本身的權威性,更觸及了每個人內心深處的倫理與道德底線。

從南京的彭宇案到廣東佛山小悅悅事件,再到銀幕上所呈現的正當防衛,一系列的社會現象無不對映出我們生活中的道德與法律困境。就連最知名的蘇州於海明反殺龍哥案,背後故事都不是那麽簡單的。

學好不容易,學壞一出溜,在現實的慣性面前,人們往往容易選擇更為省力的下滑路徑,而堅守正義、積極向上則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與堅持。

現實生活中,一旦發生沖突,只要還手就會被定義為互毆。加上有些工作人員責任心也不是那麽強,並不會花時間去分辨是非曲直。他們更傾向於采取一種簡便的處理方式:各打五十大板,以求迅速平息事態。這樣的處理方式,無疑進一步削弱了人們對正義的信念和行動的動力。

因此,對於這部電影所能產生的實際效用,我持有一種謹慎的態度。雖然它能夠讓更多的人了解到正當防衛這一概念,但想要僅憑一部電影就改變人們根深蒂固的觀念和行為模式,無疑是難上加難。我不認為會有更多的人因為看了這部電影而義無反顧地去見義勇為。

必須要說國師拍的很好,把法律條文講述的比較清楚,沒有晦澀難懂的專業術語。

在當今社會,許多人對法律的理解仍停留在表面。他們視法律為一系列冰冷、刻板的條文,而未能深入理解其真正的內涵,那就是確保社會的公平正義。法律,作為社會的基石,其本質並非在於限制人的行為,而是在於捍衛每一個人的權益,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

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現實中法律的執行往往並不盡如人意。有時,它甚至讓受害者感到無助和絕望,這無疑是法律執行的一大悲哀。我們最希望的就是讓法律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讓每一個人在法律的保護下過上更加公平、自由的生活。

面對社會不公,我們每個人都有兩種選擇:一是選擇沈默,讓不公繼續蔓延;二是選擇勇敢地站出來,為正義發聲。然而,選擇後者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正如影片所揭示的,面對不公,雖然我們內心深處都認同那些勇敢站出來的人,但在現實中,我們往往因為害怕承擔風險和責任而選擇沈默。

影片是最高檢影視中心牽頭制作的,也提到了公安檢察院的微妙關系。

兩者關系不會太差,但也絕對好不起來。

韓明在派出所不情不願地說自己檢察院的,就是知道這其中關系,而民警自然也沒有給他好臉子。

李茂全正面硬懟呂玲玲的情況不大會發生,一般就是背後罵罵,否則總來退回補充審查,可就要煩死了。

做事先做人,檢察官也是人。

主人公韓明人作為一名檢察官,面臨著職業與家庭之間的巨大壓力。他在追求公正與正義的同時,也不得不面對職業道德與個人利益之間的沖突。法律從業者不僅要具備紮實的法律知識和敏銳的洞察力,還要在復雜的現實世界中堅守職業道德,維護法律的公正與權威。

既然穿上這身衣服了,就要對得起這身衣服。韓明在影片中的轉變就很有意思,並非源於單一事件,而是一系列經歷交織影響的結果。

首先,面對校園霸淩案件,韓明深感無力,兒子遭遇的無助讓他開始反思自身立場與態度。接著,在公交車騷擾案中,見義勇為的張貴生受冤屈,使他開始質疑法律信仰,沈默中掩蓋心中的不安。隨後,村霸案中,正邪模糊界限讓塔克辛念動搖。再者,郝秀萍跳樓自殺,讓他對法律的公允產生懷疑。妻子被拘留更讓他對姑息處理方式不滿,深感家庭的平靜生活如何突然陷入囹圄。

呂玲玲的初心質問喚醒了他內心的掙紮,讓他重新審視自我和人生的意義。兩人曾是戀人,各自堅守的初衷對比鮮明,讓韓明深刻反思過去的堅守和當下的動搖。這些事件或讓他心痛,或讓他領悟,但唯有經歷種種,他才逐漸認知到現實的殘酷,從困惑到堅定,成為一名更加成熟、堅定的檢察官。

校園霸淩常常在隱蔽的角落裏悄然發生,尤其是在缺乏有效監管的場所,如學校的廁所。這些私密空間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安裝監控裝置,成為了一片視覺的盲區。在這樣的環境下,霸淩者利用空間的隱蔽性實施欺淩,企圖在逃脫懲罰的同時滿足自己扭曲的心理需求。受害學生在遭受欺淩時,由於身處無監控區域,即使發聲求救,也可能因為缺乏直接證據而使得事件難以得到公正客觀的認定。

遭受校園霸淩的孩子們面臨著無處尋求幫助的困境,往往面臨著三重困境:否認、默許和縱容。

首先,他們可能會遭遇否認。當他們嘗試向父母傾訴時,有些家長可能會用「為什麽打你不打別人」這樣的質疑來回應,這無疑是在推卸責任,加深被霸淩者的心理創傷。而當他們向老師求助時,也可能遇到「我教的學生不會這樣,你不要來胡說,學生之間小打小鬧不是正常嗎」的回應。這種回應實質上是在否認霸淩的存在,進一步削弱了被霸淩孩子的信心和勇氣。

其次,他們可能會遭遇默許。學校作為管理方,本應肩負起保護學生的責任。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學校可能出於對管理失職的擔憂,選擇低調處理霸淩事件。他們可能會給予被霸淩的孩子一些小恩小惠,同時告誡他們不許往外說。這種處理方式實際上是在默許縱容霸淩行為,讓霸淩者覺得可以為所欲為,而被霸淩者則陷入了孤立無援的境地。

最後,他們可能會遭遇縱容。當霸淩者背後有權有勢時,學校的默許態度可能變為縱容。如同【黑暗榮耀】【豬玀之王】等韓劇所揭示的那樣,霸淩者往往是有權有勢的各種二代,他們的勢力足以讓學校和普羅大眾無法撼動。在這種情況下,學校或其他權威部門可能會因為忌憚霸淩者背後的勢力而對其行為持縱容態度。這種縱容不僅是對霸淩行為的默許,更是對正義和公平的踐踏。

楊皓宇在【宇宙探索編輯部】之後再次演繹一位理想主義者,這次他飾演一位公交車司機。

他見義勇為了,可是結果呢?

討論阻止進一步犯罪時,我們不能僅僅站在一個超然的角度。我們不能簡單地將這個事件劃分為「踢第一腳是阻止犯罪,踢第二腳就是故意傷害」。法律雖然是冰冷的,但如果我們忽視了基本的人情訴求,那麽法律就失去了其應有的溫度。我們不能讓法律成為一台無情的機器,而應該讓它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有力工具。

讓主管部門頗為頭疼的,莫過於「按鬧分配」的社會現象。

在社會現實中,總有一些別有用心的個體,他們借助「喊冤」的幌子,糾集起一群烏合之眾,將相關單位的大門圍得水泄不通。他們制造輿論風波,試圖用聲勢浩大的鬧劇迫使被鬧單位屈服於他們的無理訴求,從而實作自己的私欲。這種行為,實質上是對社會秩序和法律權威的公然挑釁,是一種對社會公平正義底線的踐踏。

面對這樣的鬧劇,被鬧單位往往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他們既要考慮盡快恢復秩序,避免事態進一步升級,又要擔憂長期負面輿論對單位形象造成的巨大損害。於是他們不得不選擇妥協,采取息事寧人的策略,對鬧事者提出的種種不合理甚至違法的要求予以一定程度的滿足。這看似短期內解決問題的做法,實則是對這類不正之風的縱容,它讓更多的人看到了「鬧」的力量,助長了社會上的歪風邪氣。

現實生活中,的確就是誰傷重誰有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會看到警示不要打架的宣傳標語:「打贏坐牢,打輸住院」,這反映了社會對於暴力沖突事件的一般處理態度。在一些糾紛解決過程中,往往呈現出「誰傷重誰有理」的非理性傾向,即人們在評判爭端時,更加側重於根據雙方受傷程度來判定結果,而非真正探究事件的是非曲直和法律責任。

在這樣的環境下,講道理、辨是非的原則被忽視了,無論是執法機關還是社會輿論,有時候過於急切地尋求迅速平息事態,采取折中的辦法,即「各打五十大板」,不分青紅皂白地對沖突雙方進行同等處罰,而非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和法律規定進行公正裁決。

這種「息事寧人」的處理方式雖能在短期內穩定局勢,但從長遠角度看,卻可能模糊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權威性,放任了錯誤行為的發生。

影片中的宣言振聾發聵: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法律,是讓壞人的成本更高。而不是好人行善的代價更大!

每個人都肩負著為社會正義和公平貢獻力量的責任。然而,這份責任往往伴隨著巨大的風險與代價。面對社會中的不公與邪惡,我們是否應該選擇保持沈默,還是勇敢地站出來發聲?這是一個考驗人性與良知的難題。

對於這個問題,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看法。有人堅信個人責任重於泰山,面對不公時應毫不猶豫地站出來為正義而戰,哪怕付出巨大的代價也在所不惜。他們認為,只有每個人都敢於站出來維護正義和公平,社會才能進步和發展。

然而,也有人認為個體的安全和利益應放在首位。他們認為,在面對不公時選擇保持沈默或回避風險是一種明智的選擇,因為個人的力量畢竟有限,無法與整個社會的黑暗勢力抗衡。他們擔心,如果每個人都盲目地站出來,很可能會引發更大的混亂和傷害。

這一爭議引發了更深層次的思考:如何在個人責任與公共利益之間找到平衡點?

然而,無論我們傾向於哪一方,法律的重要性都不容忽視。

法律是維護社會秩序的重要保障,它並非一成不變,更是蘊含著深沈的人情與智慧。然而,在現實的洪流中,我們往往目睹法律執行的曲折與不盡如人意,甚至在某些時刻,受害者會感受到無助與絕望。這使我們不得不深刻反思,如何使法律真正發揮作用。

因此,我們應在法律的框架內不斷開拓與革新,找到更有效的方式來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真正的穩定與繁榮需要每個人都能在法律的庇佑下安居樂業時才能實作。

見義勇為的勇氣代價,

法律困境與道德拷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