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周星馳從來就不需要被人看懂。
他只負責表達。
你看到什麽,就是什麽。
當你覺得自己看懂了周星馳,其實是透過周星馳的作品看懂了自己。
我一直在找一個詞,來概括周星馳大多數作品裏的主角的共性,現在找到一個:窘迫。
什麽是窘迫?
能力追不上夢想,
腳步跟不上靈魂,
計劃趕不上變化。
具體一點:
要錢,錢沒有,
談情,情失意。
先說錢。
其實當一個人窮慣了之後,有錢沒錢反而無所謂。
雖然欲望是人的本能,但是壓制欲望是人的技能。
不信你看,把知足常樂掛在嘴邊的,大多是窮人。
在大部份時候,沒錢的窘迫都是不值一提的,無非是苦一點嘍,苦中還能作樂呢。
只是,當你在乎的人遇到的問題必須要用錢來解決的時候,你才會真正意識到沒錢的窘迫。
比如【喜劇之王】裏的尹天仇。
在遇到柳飄飄之前,他每天在片場混盒飯吃。
窮又如何?先混著,反正有叉燒飯吃。
但是在與柳飄飄共度良宵之後,他懵了。
在說完「我養你」之後,他更懵了。
因為沒錢。
你在乎的人,不是一本書不是一塊手表,不是放在抽屜裏就能平安無事的。
有時候是要花錢的。雖然不多,但是沒有就是沒有。
那句我養你,聲音很大,底氣不足。
何止不足,是沒有。
窘迫嗎?非常窘迫。
說起沒錢的窘迫,我想起一條大家可能都看過的段子。(這個段子的原創者是我以前一起玩過脫口秀的一位哥們叫梁海源)
段子大意如下:
有一天爸爸陪我逛街,路過玩具店,我看中了一個玩具,隔著櫥窗看了很久。
爸爸問我:喜歡嗎?
我說:喜歡!
爸爸說:喜歡的話….那就多看一會兒吧!
我倆就從白天一直看到了晚上,
後來我明白一個道理:愛你的人不一定是願意為你花錢的人,而是願意花時間陪你的人。
這個段子有兩層喜劇效果。
首先是爸爸問完之後,按照常規思維,爸爸應該把玩具買下來。
可這個當爸的只是說了句「喜歡那就多看一會兒吧。」
窘迫嗎?窘迫。簡直是實力坑兒。
別人的窘迫,在旁觀者看來,本身就已經是一個笑話。
然而這個段子並沒有結束,更深一層的喜劇效果在於兒子對窘迫的解讀:愛你的不一定是願意為你花錢的人,而是願意花時間陪你的人。
這就是為什麽有人說喜劇的內核是悲劇,在這個故事裏,兩個人都是窘迫的。
當父親沒有能力去滿足兒子,他陷入了窘迫。
當兒子想起別人可以有玩具而自己只能隔著櫥窗看,他陷入了窘迫。
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縮影。
玩具,只是一個程式碼。
在普通人的生活中,這個玩具可能是車子,是房子,是戒指,是父母醫藥費,甚至是回家的火車票。
不幸的是,現實對大多數人都是殘酷的。
幸運的是,現實還是給了你爭取玩具的機會。
關於玩具,最近流行在朋友圈的一篇文章,也提到了周星馳童年的一件類似的事:
周星馳回憶他童年時看中的玩具:「我常常都說一個故事,就是我小時候,跟爸爸媽媽出去逛街,我看見玩具,但是他們都不買,最後還打了我,因為我要鬧,一定要買,但是媽媽一定不買,最後媽媽還打我,我就覺得,你不買還打我,太沒有道理了,我只是想要一個玩具而已。」
「你不買還打我,太沒有道理了,我只是想要一個玩具而已。」
沒有任何一個當父母的願意知道兒子在童年會有這樣一段內心經歷。
這樣的窘迫就不用拆開解讀了。
當時候周星馳應該還小,他只知道窘迫,但不知道為什麽會窘迫。
再後來,透過他的另一件童年往事,可以看出來,他已經知道了為什麽窘迫。
幼時家境貧困,還有兩個姐妹,每次吃飯母親總把肉夾給他,可每次周星馳都會把吃剩下的肉放嘴裏咬一遍再吐出來,更過分的是有次他竟把整個雞腿扔到地上,母親認為他很自私,忍不住打了他。
直到後來周星馳帶母親上節目,終於說了自己為什麽那麽做的原因——他發現母親很少吃肉,但又命令周星馳要把肉吃完,於是周星馳故意把肉弄臟留給媽媽吃。
這時候周星馳已經是一個「心機婊」了。
窘迫的人,表達愛的方式是不同的,加上他內向的性格,驅使他用更婉轉的方式去表達愛。
他用不懂事的方法去表達懂事。
很多人都說過,小時候看周星馳的電影是笑,長大了再看,是哭。
因為你看到了「虐」。
周星馳太擅長虐了,畢竟從小就手到擒來。
說完錢。
說感情。
在【少林足球】裏,周星馳與趙薇有這麽一段對話。
阿梅(趙薇):我喜歡你。
阿星(周星馳):我也喜歡你啊。
阿梅:那我們之間是愛情嗎?
阿星:你…你是開玩笑的吧?
阿梅:我是認真問你的,真的。
阿星:那當然不是愛情…我們永遠都是好朋友嘛,那不是更好嗎?
阿梅:那你以後也可以常常來找我。鞋子破了,我還可以幫你補
阿星:不用了,鞋子破了,我就把他扔掉。我們都要向前看嘛,我永遠都不要再穿破鞋子了。
(阿梅哭)
阿星:你不要這樣子,幹嗎你哭了,不要這樣子嘛
阿梅:我明白了,謝謝你。
(補充一句:這場戲談到了「愛」, 但真正體現兩個人感情精髓的,是這場戲前面的那場沒有提「愛」的戲。非常精彩。)
阿星喜歡阿梅,但不敢承認。
很簡單,阿梅太醜。
怎麽說呢,阿梅這個角色是一雙破舊的球鞋,
阿星本身不抗拒破舊的球鞋,甚至覺得穿著舒服。
但是他抗拒別人看他的眼光。
「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這句話對大部份人來說,也只是說說而已。
就算我們已經下定決心去不在意別人的眼光,但也需要時間。
他不但不敢承認,還要再來一發「鞋子破了我就把它扔掉」的暴擊。
醜的是阿梅,自卑的是阿星。
一個男人要克服自卑,不是去穿一雙嶄新的高級球鞋,而是在買得起新球鞋之後還願意重新穿上那雙破舊的球鞋。
那個晚上,周星馳沒有跨過這道坎,他還沒有克服自卑,他選擇壓抑真實的自己。
還有比這更窘迫的嗎?
有。
在【功夫】裏。
周星馳在發現黃聖依的真實身份後,仍然搶了她的錢罐。
他本可以停止,但他選擇繼續,
要面子,裝壞人,這是沒有意義的執著。
然後搶完之後,他還是崩潰了,一個善良的loser,在幹壞事方面也是失敗透頂。
這些年,我過得不好,你過得不差,這輩子根本沒想過會再見面。
但今日一見,沒想到是這樣的方式。
18年前我保護你不被流氓欺負,18年後我變成了欺負你的流氓。
還有比這有窘迫的嗎?
有。
在【國產淩淩漆】中。
袁詠儀幫周星馳取出了大腿上的子彈,周星馳發現這顆子彈來自袁詠儀的槍。
他喜歡她,並且為她去摘白色玫瑰,因此暴露了自己的位置,被袁詠儀的槍擊中。
我願意給你的不只是玫瑰,還有我的命。但我卻發現要我命的人居然是你?
人生何處不窘迫。怪誰呢?好像也不知道怪誰。
也許感情上的無厘頭大概就是冤無頭債無主。
周星馳太擅長處理這些感情戲。
看似亂成麻,其實一根線。
那些過往的作品中,所有的窘迫聚集在一起,構建出一個所謂的小人物的形象,大概就是當年窘迫的他自己。
這個時代給了他爭取玩具的機會,他也爭取到了。
以前就一直在想,他什麽時候能跳出「小人物」的玩法, 去拍一個大人物的故事?
【美人魚】大概就是一個新路子。拋棄了小人物的樣版,但也保留了個人風格。但仔細想想,這個作品裏的主角雖然在物質上是個大人物,但是內心仍然走的是小人物的成長歷程。
也許根本沒有大人物小人物之分,每一個大人物內心裏都有一個小人物。
關於周星馳,不想稱他為大師或神,也不想說欠他電影票。
他只是這樣一個存在:這個行業裏所有人都想超越他,包括他自己。
最後有一句話共勉:每一個正在努力改變自己窘迫命運的人,都值得被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