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邀。
先說答案:設計師可以去「看不上什麽設計」,無需去「看不上什麽旅行玩法」。
題主對於設計師的定義很寬泛,那麽對應旅行產品的定義也應該很寬泛——跟團遊、旅拍客製、高端客製、登山、徒步、遊輪、自駕、蜜月之旅、婚紗之旅、美食之旅、色情專場、賭博專場......都可以算作旅行產品。
作為一名深度熱愛旅行的建築師,我想說,對待旅行,設計師也不是什麽特殊群體,更談不上「看不上什麽樣的玩法」。
設計是設計,旅行是旅行。
雖然本人20余年全部都是背包客、自由行、自駕遊,但同為設計師的朋友與同事,跟團的占絕大多數。設計是謀生,可能沾點情懷或藝術的邊;旅行是生活,需要輕松和愉快。
最適合你的方式,就是旅行最好的方式。無關是否是設計師。
除了方式上的適合,考慮價效比才是關鍵。
價效比說白了,也屬於適合與否的範疇。
順便延伸說一句:錢多有錢多的玩法,錢少有錢少的玩法。有錢人也好,沒錢人也罷,出門旅行都是有好有壞,有素質高的有素質低的。如同跑到國外旅行丟人現眼的,跟窮人富人沒直接關系,跟職業背景關系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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