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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绝对追求真实的人,但是做销售让我要压抑真实自我与所有人搞好关系,这让我痛苦,怎么办?

2024-04-25职场
比如不愿意对不喜欢的人假装喜欢,假装关系好,有什么表情都在脸上写着呢……如果在客户现场,可能客户一个不顺我意或者拒绝,我的脸色立马变了,情绪也比较外放……反正你们懂得,这就很容易影响销售状态,从而影响业绩,影响收入。

其实我知道怎样是对的,行,为了赢得领导同事客户的好评,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我可以委曲求全,努力维系关系,假装关系好,假装情商高,假装善解人意,可是这份假装太痛苦,因为我追求真实,我不太喜欢虚伪的自己,不太喜欢虚伪的行为,因此这些看似高情商的行为也坚持不了多久……并且严重影响我的状态,因为拧巴,因为内心矛盾,因为这份工作需要我违背本心……最终影响了业绩,也影响了人际关系,影响了收入……

这个不叫做「绝对追求真实」,而叫做社会性发育缺陷。

所谓社会性,指的就是pro-social的特性,也就是会使得人类社会趋向繁荣的属性,那主要是一种有利于合作、和解,同时在微观和宏观层面创造公共价值、降低公共风险的倾向。

而这类「喜怒形于色」的行为方式,在本质上是「顺我者昌之,逆我者亡之」的方法论在具体问题上的下意识实践。

「顺我者昌之、逆我者亡之」本质上是一个人对自己之外的人类社会发动的一种侵略战争。

人类社会追求的是某种族群总体的幸存和繁荣,而这个人自己在追求自己的幸存和繁荣。为了这个目的,这个人迷信靠自己的策略性去打击、利诱离他距离较近而社会难以保障的社会成员,把对方拉进自己统治的小王国。

「社会要保护你,你得先通过警察、法院去申请,但我要伤害你却是此时此地,马上动手。社会就算保护你也只有一时一地,而我要打击你、奖励你,却是随时随地。所以服务于我比服务于社会对你的生存更加重要」——这就是这类方法论的底层原理,也是反社会性的行为方式痼疾难除的根源。

它来自一种类似丛林式的生存本能——在社会本身不发达或者过度扩张、因而难以向社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救济的时候,如果强人本身对势力范围内的弱势个体拥有压倒性的优势,这个方法论是很有机会行通的。一个强人往往确实可以凭借这种做法在自己身边维护一个有效的统治,最典型的就是「家庭暴君」、「公司暴君」。社会甚至会承认家庭成员首先是家主的臣民而非社会的成员——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

但一旦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足以对其成员提供足够迅速而充分的援助,抵消掉个别强人对身边弱者的暴力优势,就会让这类反社会行为被抑制,使得这类行为不断的被得到了充分援助的弱者挫败,得到得不偿失的结果。

比如一个宗族强力管理自己所在的村庄,于是张三强占邻人的田地就可能被宗族有效干预。一再有效的干预,这类「只要我拳头大就可以顺我者昌之逆我者亡之」的幻想就会破灭。

一旦破灭了,至少「喜怒形于色」的冲动就会得到本能的抑制。

因为每次喜怒形于色招来的都是残酷的打击——要么你的对手本身就并不比你柔弱,直接动手就让你知道了厉害,要么ta对你略有劣势,但是ta可以召唤社会援助反击你的侵犯企图,让你得不偿失。

社会发展到这个地步,社会成员就会有效的意识到「通过服务于社会的目的融入大社会,而不是尝试另外建立一个服务于自己的小社会」才是作为人类生存的正确道路。

而一旦正确的接受了这个方法论,「喜怒形于色」就绝不可能获得「追求真实」这类正面的定性。

因为你的喜怒只服务于你自己私人的利益诉求,而你自己私人的利益诉求本来就是次要的、不允许与社会的诉求对立的,那是你的私事,不是其他社会成员理所应该去关心和承受的公事, 未经合规的程序,甚至不允许你直接表达

什么叫「合规的程序」?

1)你只能对给了你预先许可的人自由表达,例如明确给了你这个许可的你的父母、配偶、恋人、挚友这类。现场哪怕只有一个没给许可的人,你都不能「喜怒形于色」。而给你这个许可,是一种 代价极高 的付出,你需要严肃的考虑清楚你要怎么可以维持对方给你的这个许可。

注意,即使是父母、配偶这类人,你仍然需要许可才能去搞「喜怒形于色」,而不是人家一接受这个身份你就可以认为自己自动获得这个权利。

别忘了,还有「相敬如宾」,还有「晨昏定省」——实际上在所有的传统社会对于子女对父母、配偶之间都是有礼仪要求的,绝非可以随自己的情绪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可以喜怒形于色」不是「亲密关系的标配」,而是对一切人都要单独申 请的特权。而且人家给了你,你就欠了巨大的义务, 坦率地讲,扣除这个义务,你未必是赚了。说穿了,苦苦追寻这个可以喜怒形于色的特权,甚至把它列为「必须满足的个人需求」,纯属一种战略性的愚蠢。

2)你要向接受你这个特权的人提供可以与第三方自由交易的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给予你这个许可的人不应该因为你的喜怒受损,而必须得到总的供养。以你的喜怒为指挥棒行动的一整个团体,必须要总体的对人类有益,从而获得足够的市场回报或者来自自然界的回报,以至于你可以在内部进行合理的分配后保证所有给你这个授权的人最后不会得到净损失——至少在总体上不会净亏损。

否则你这个「喜怒形于色」在客观上就没有得到自然法的许可,最后一定会导致总破产。

即使这些人个人给你许可都不行,因为ta们会陪着你一起破产。

「欢迎/允许喜怒形于色」的特权,别说去撒泼打滚的要,就算是人家主动的给,你都不该收,更不必还给这些贪妄求去加上什么「绝对追求真实」之类的「尊号」了。

不要把「喜怒不能形于色」视为一种损失,你的情绪管理只是你社会职责的一部分,是专业性义务的一部分,是义务。

正是因为它是一个社会义务,所以做得好才成其为一种值得人敬仰的修养。

对待客户,你要保持专业所要求的情绪管理,当电梯小姐,你就要保持亲切友好。当工程师,你就要严谨、客观、冷静。

你在这个时候不是你自己,而是名为「电梯小姐」、「工程师」的神,你是作为这样的「神灵」在回应凡人对你的依赖和祈祷。

这不叫「虚伪」,这叫 尽忠职守、响应如神。

人是社会性的物种,这是人类真正的天职。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