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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麽看待「電競選手」成為一種職業?

2019-11-17遊戲

謝邀。


下棋也是遊戲。唐朝就有棋待詔,宮廷養著用來下棋。怎麽有脾氣麽?

踢球也是遊戲。近代球星們不提了,高俅高太尉的故事我們都熟悉了。

打牌也是遊戲。職業賭徒與職業橋牌手滿世界都是。

相撲角力,古稱角抵戲。註意這個戲字。職業摔角手還少麽?

體育運動最初無不是遊戲。現在依然不妨礙球星們成為全民偶像。

稍微懂點歷史的人,都知道 遊戲最後變為職業,自古而然吧?


一定有人說:電子競技和下棋不一樣,下棋有巴拉巴拉吧啦的作用,電子競技沒有……這麽說的諸位,沒好好打過遊戲吧?知道偉大遊戲的設計師們為了設定一個精微又易懂的規則,費多少精力和腦子嗎?


羅傑-凱洛斯認為:

有趣;有不確定性;受規則約束;虛構情景;無生產性——滿足以上條件,即為遊戲。

我就奇怪了: 打牌下棋是依靠牌與棋來虛擬情境和規則。電子競技是依靠多媒體來虛擬情境和規則。打牌下棋可以是運動,電子競技不是?



首先,和傳統體育不同,長時間對著電腦打遊戲,是對身體有害的。

說得NBA和NFL裏各色十字韌帶斷裂、腳踝受傷、脊椎應力性骨折不存在似的。


其次,造成不良社會風氣,很多遊戲主播和明星相比他們的知名度缺乏應有的素質,沒有負擔起對應的社會責任,容易造成不良社會風氣。

這是道德模範和行風建設委員會的事吧?


最後,賺錢的只是頂端的人。作為一種職業,如果只有和行業最厲害的部份人有著高收入,然而另外大部份人(地方戰隊)沒有收入或者收入很少,那麽這種兩極化的職業是是不是可以算是失敗的。

以貧富差距來論成敗,所以您是想取締娛樂圈和高科技行業麽?……



恕我直言,本題多少折射出世上的兩種奇怪思想。

A 無法直接產出效益的娛樂性玩意都不值得用心。

B 大家都可以上手沒門檻的行業,頂尖人物不該獲得高收入。


A思想盛行,導致有一大堆人號稱自己愛好體育愛好文藝,但既不肯為職業體育或文藝作品花錢,又不推薦親友從事職業體育或文藝行當。

B思想盛行,導致總有一大堆人覺得「你一個打遊戲的/說段子的/開車的有啥了不起,高手在民間,我練練沒準比你還強」!


至於認為「任何行業都應該強制自我規範,不然就死去」——國家體育總局都將電競領域引入運動員註冊制度,要來規範了;你要跟國家對著幹?嗯?

百年前,孫中山先生說: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