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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很多公司選擇在15號發薪金?

2012-03-16職場

看到這哥們的話我都笑噴了,因為我們公司也是發當月薪金,區別是我們14號發薪金。

發薪金的時間是個大夥比較關註的問題,一般人都想早點發,越早越好,提前發最好,最好提前一年!這當然不太現實,但我覺得早一點是沒問題,如果現金流允許,完全可以做到當月一號發上個月的薪金,這個和流程無關,和老板想不想有關。

因為大部份人的薪金分為兩部份,一部份是基本薪金,另一部份是績效薪金。基本薪金是固定的,只要上班不缺勤就應該發給人家,完全可以做到月底做好考勤表,1號當天上午給銀行,下午就發錢。

績效分情況,如果是年終兌現,那就要等年底,和月度薪金無關,1號發更好操作;如果是月度也有績效,我建議以季度獎金形式發放,因為績效考核需要時間,有時候一個月的時間都不一定夠(財務先算利潤,業務報業績,這兩個口徑還不一樣,光對上都要扯半個月的皮),季度發更穩妥,所以1號發基本薪金也沒問題;當然也有按月度發績效薪金的,說實話,這樣的單位發的不一定是真績效,就是給薪金增加一個名目,比如公務員發的績效獎,發多發少全看當地財政有多少錢(政府又不是盈利組織,不存在算利潤的問題)。

總之,什麽時候發薪金關鍵不在人事,也不在財務,就看領導或老板想什麽時候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