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有意思的一個問題,簡單的評價是不錯的。細說起來,就從幾個角度考量。
首先
從時間上看,律師正劇時間是2002年-2004年的兩年時間,在此之前吉米受到哥哥和金的感召,決心進入律師行業,千辛萬苦的透過了BAR考試。
在這兩年的時間裏,吉米自立門戶專供老年法,獨自發現了磯鷂渡老人院的案子,一個價值2000萬美金的集體訴訟大案。
甫一開始,吉米就已經有200萬美元的預期收入了,直到2004年霍華德死後,相信案子已經結了,吉米的分成得到了兌現。
用兩年的時間(中間還停職了一年),實作一個人生小目標,這可是很多律師求之不得夢想。
其次,
吉米獨立挖掘老人院案子表現的執著與堅韌,也會讓人覺得他deserves這樣的案子。
因為嗅覺靈敏,他發現了老人院剝削客戶的事實,在廁所搞定了告知書,制止了老人院銷毀證據的行為。
為了找到有關的證據鉆垃圾桶,在成年紙尿褲中翻出老人院粉碎的單據。
這種堅韌在他幾次獨自執業的嘗試中都用充分體現,難怪拉羅稱他是打不死的小強。
業務能力,
在法律業務上,吉米因為喜歡走捷徑被哥哥瞧不起,在法律認知與法律技巧上,確實與哥哥有雲泥之別。
比如,在老人院案子第一次與裏奇會面時,同樣的法言法語,從吉米的口中說出,顯出一種臨時抱佛腳的生疏,此種感覺類似陳佩斯朱時茂的【主角與配角】。
但吉米無與倫比的行銷能力又彌補了他法律技巧的不足,他貼心的與客戶搞關系,如果沒有大案子,專攻老年法也是不錯的路子。
在戴維斯梅因做廣告的事情,拋開律所形象不談,其效果在集體訴訟中還是不錯的,廣告這種方式始終伴隨著吉米的律師生涯,在他徹底成為索爾之後,已經被用的爐火純青。
甚至很多跳出常規的做法,都是吉米親自下場,指導廣告三人組實作的。
推銷能力讓吉米面對陪審團的時候,能夠說出一個讓人信服的故事。全域開頭一幕,吉米反復打磨自己的辯詞,聲行並茂,如果沒有後面檢方的錄像,如果我在陪審席已經被吉米打動了。
但是,就算吉米可以為了找蘇珊娜處理案子而找人破壞電梯,為了搞定休的案子而大費周章,他的方式顯然不能被主流律所接納,他的抄近道哲學註定了他被大平台排斥,只能在灰色地帶為邊緣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