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個這麽幹的已經離婚了。
是我媳婦的朋友,她不是不讓老公開車,是不讓老公用錢。
當時她老公準備投資點東西,錢不夠,就打算用她陪嫁的錢。
結果她緊捂著口袋不讓用,意思是這是她父母給她的陪嫁,是給她的保證,不能用,讓她老公從其它地方想辦法。
後來我準備投資的時候,準備用我媳婦的陪嫁錢,她又過來勸我媳婦,不讓我媳婦把錢拿出來。
我媳婦沒搭理她,後來慢慢不跟她聯系了。覺得她不正常。
你老公團建,想用一下車,你不讓用,理由是這是你娘家陪嫁的車。這做法很不利於團結啊!
他已經跟同事們說好了,要開個車,最後沒開出來,在同事面前面子肯定掛不住。
今兒你讓他臉面掛不住,他記在心裏了。
明兒你娘家有事的時候,他也來一句,那是你娘家的事,不管不問。
我就問你,你心裏什麽滋味?
妥了,慢慢就進入惡性迴圈了,來吧,互相捅刀子,你在我身上紮一刀,我在你身上紮一刀。
咱們比比誰紮的狠,誰紮的深,都給對方身上紮的血乎麻差的。
心不在一塊了,日子也就過不下去了,都想著過好自己就行了,反正想讓對方幫點忙對方也不會幫。
那就管好自己吧,把自己口袋裏的錢看好就行了。
你覺得結婚的時候他爸媽什麽都沒拿,沒買房也沒買車,你心裏不痛快。
現在要把你爸媽給的東西畫個歸屬權,使用權出來。讓他明白,想用得自己買。
我就呵呵了。
你要是一開始覺得他家條件不好,你還不如不嫁呢!整這麽一出,真不利於你倆的婚姻。
你可以守著你娘家給的東西,可以宣布對這些東西的絕對使用權。
你老公可能拿你沒辦法,他沒出錢他理虧,忍著唄!忍不住的時候就爆發了。
要是結婚了,還分你的,我的,你爸媽的,我爸媽的,這種不誠心過日子的,不建議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