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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布,上海以 2690 元居全国首位,吉林、湖南、云南等地有所上调,这一数据说明什么?

2024-10-16职场

或许是技术官僚们担心其他资产阶级老爷按旧的最低工资发放,最后惹出大乱子,也说不定。(笑)

毕竟,第二共和的劳资关系里,资方真有「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实际执行标准」的情况。(樂)

4.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实际执行标准
针对一些企业随意克扣、压低员工工资的现象,我国政府于1993年制定了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即企业为劳动者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按此规定,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水平。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对维护劳动者基本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也带来的较为突出的问题:其一,标准过低。在实际制定过程中,各地主要是根据当地最低消费水平来制定的,往往低于国际通行的最低工资应占社会平均工资40%-60%的水平。 其二,在目前全国集体协商制度尚不健全的情形下,法定的最低标准往往成了企业劳动力价格的实际执行标准。对劳动者而言只能依靠法定的最低基准来保护自己的权益;而对企业一方来说,总是以法定的最低标准为底线,执行所谓的「最低合法标准」。反而使一些企业得以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上,合法地实现利润对工资的侵蚀。
此外,还比如对有些法律概念在不同的法律中使用不同称谓。如【劳动法】和【集体合同规定】中使用的是「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而在【工会法】中则使用的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对于同一项制度却使用两种不同的法律称谓,极易造成概念上的混乱。①另外,关于集体合同的立法,目前我国主要有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和2000年颁布的【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这两项均属部委规章,其立法层次较低,法律效力不够,缺乏权威性,在实际推行中由于执法手段有限而难以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而且单纯的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资方的工具箱里对策应有尽有

南海本田在佛山市规定从2010年5月1日起,将最低工资标准从每月770元调整为每月920元之后, 企业为了规避最低工资法定要求,只是「巧妙」地从原有的340元职能工资中划出一部分纳入工资底薪,从而使得工人的基本工资达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920元,但工人实际工资总收入并没有任何改变。此外,南海本田公司为了降低劳动成本,大量雇佣临时性实习工,雇佣了40%左右实习生。 而且在公司内部同工不同酬现象非常严重,中日员工工资相差50倍之多。
另外,「黑名单」行为在外资企业中时有发生。据媒体报道, 当地台商协会制成一份「黑名单」【通知】发给一些厂家,称:「各台商会员,请留意以下人员,原任职于铁松泛美塑胶玻璃纤维厂,于10月22日集体罢工,向工厂索取巨额赔偿金,经有关单位调解不成,日前正移送法院官司诉讼中,请各位厂商,如有招工,留意以下人员…………(注明了39人的身份证号、住址、出生年月)」。①这种「黑名单」行为在大多数国家法律中均被界定为不公正劳动行为,是被禁止的,这也暴露出我国在劳资立法中对不公正劳动行为立法的缺失。

即便是立法和行政都已经把资方捧到天上,资方也明显还想要更多,人家也可以拖欠工资嘛

近年来,由于政府强化管理、加强监督,私营企业拖欠工资现象有所减少;但是,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仍然不容乐观。根据【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全年共为481.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421.2亿元,其中为385.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待遇331.6亿元。
当前, 甚至有些企业虽有能力支付却不支付劳动者报酬,通过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现象也不乏其例,致使劳资关系紧张,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
另外,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低于同类型其他企业。近年来,私营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有所提升,2010—2014年分别比上年提高了14.06%、18.29%、17.08%、13.75%和14.32%。但与同类型国有企业职工工资相比较仍然有较大差距,而且差距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 2010—2014年分别相差15931万元、17600万元、19927万元、19605万元、19951万元和19906万元(见图4-6)。

而且我看提升的也不是很多(委婉一点),总体来说,应该还是延续老趋势,也即「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特别是产业工人和农民工的收入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极不相称,而雇主阶层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入比例则是逐年上升的。

劳动者的工资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例逐年下降,特别是产业工人和农民工的收入与经济发展的速度极不相称,而雇主阶层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收入比例则是逐年上升的。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 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从1980年的17%一直下降到2000年11.91%的最低点。近几年来GDP以8%—9%的速度递增,工资收入虽然也随之递增,但基本还是徘徊在12%左右。当然递增的同时,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工人的实际工资增长极为有限。另据中经网统计数据,2004年我国资本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例高达74.27%,2005年为73.71%,2006年为72.58%;而2004年工资收入总额占国民收入的比例仅为10.57%,2005年为10.76%,2006年为11.03%。①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总额」是包括了公务员和高级管理者等在内的工资收入,如果扣除这部分工资收入总额,仅仅雇佣劳动者阶层的工资收入所占GDP的比重还会更低。

那你要说税政改革呢……

说句难听的,五千年以来,有过一次向既得利益者征税成功的案例吗?梦里面什么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