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我知道不能重復的內容到處回答,但是這個是為了澄清事實!!!只能哪有誤解哪裏就發!!!!
原回答連結:
對不起
事情是這樣的。
10月25日上午9點32分,我朋友小黃律師微信發了兩張圖片給我,就是後來被某科蔣律師聲稱所謂「合約糾紛將貓和老鼠帶到法庭舉證的庭審照片」。
他是去重慶市某基層法院開勞動爭議案件的庭,開庭前發生的一件趣事而已。他覺得有趣分享給我,我隨後發了一個朋友圈。
本來僅僅只是工作過程中的一個小插曲,大家笑一笑就完事。
結果,下午突然好幾個群開始流傳所謂買賣合約糾紛,帶貓和老鼠舉證的朋友圈截圖。
就是這張:
我想問問某科律師就這個水準?
開局一張圖,其他全靠編?
您做案子也這樣嗎?
說您杜撰案件、虛假宣傳一點沒有冤枉您吧?
據說還是湛江中院出來的,前法官就這個水準?
您審過案子嗎?
您審案子也這樣嗎?
作為律師,甚至有可能是前法官的律師,關於訴訟工作,關於法律問題,如此胡編亂造!
請問您的職業素養在哪?
做人最基本的誠實信用在哪???
您怕不怕當事人、當事法院向深圳律協投訴您?
打碼是給您和您的所留點面子,希望您要點臉!
在經過多輪澄清,但謊言的傳播愈演愈烈後,朋友發訊息告訴我,法官打電話問他怎麽回事。
我說我真的就發了個朋友圈,我沒有胡編亂造呀!!!
原來是造謠的圖片,經過微博大V嶽屾山的轉發,在微博上引發了關註和談論。
我朋友只好在微博上@嶽律師進行澄清。
即便如此,後續還是一直有朋友把各種截圖連結發給我。很多朋友也在幫忙澄清事實。非常感謝!!!
到今天早上, 把這個問題發給我,問我傳到知乎了,要不要去澄清一下。
我頂著暈車的強烈不適感編輯完了這篇回答。
希望至少在知乎上,大家能知道關於這兩張圖片什麽是真實的,什麽是編造的。
我最後還是想罵一句,媽的,別人造謠我道歉,還有沒有天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