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廣告做得杠杠的,負面效果不錯!
起初回應導遊沒時間道歉,這本身就是旅遊局的一大敗筆!
作為旅遊局,起碼應該擺正自己的態度,即使客觀上導遊帶團,沒有時間道歉,那麽作為地方管理部門,就應該先行道歉,同時表示隨後及時處理,並匯報事件調查及處理情況。而不是一句「沒時間道歉」草草了事!
再說這處罰結果,讓我覺得不痛不癢。
公司吊銷業務授權證,不外乎就是改頭換面而已,換個「馬甲」出來照樣開張營業。旅客一般不會去追究公司到底註冊了多久,經營了多久。
主管人員處罰2萬,呵呵!打場麻將送個禮而已!
導遊處罰2萬,暫扣導遊證3個月。太輕松了,起碼應該登出導遊證……
年前,我們一家剛去麗江旅遊了一圈。四川西昌—瀘沽湖—麗江—大理—昆明,返回成都。
麗江:拉市海茶馬古道,去過的人都知道,有點……拉市海濕地公園,一個公園居然還要門票,而且價格不值得。麗江是我們走這一圈體驗最差的一個市。(個人體驗)
大理:跟過一天的散客團,也帶我們去過段氏銀造處。導遊也直白說過,希望或多或少地買點東西。但是,我們一直厚著臉皮不買,雖然導遊也表現出那麽一絲絲不高興,但不至於說因為這事兒而如本案一樣被趕下車。
本案中,遊客被趕下車,那就是妥妥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