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通報我很是看不明白。
未發生強制購物?
沒宰成功就是未發生強制購物。
玩完了不給錢就不算嫖。
是沒發生,強制購物的那些旅客都讓走了。這5個未強制購物的旅客被轉包了,處罰也是「未征得遊客書面同意」轉包,言外之意是遊客口頭同意了,現在沒有證據,所以處罰?
罰款還真多,兩個人總共罰了4萬元。
一筆訂單一個手鐲就能宰5萬元,罰4萬元,類似於罰酒三杯。
避重就輕的宰客問題是完全不提,不對,不對,不是不提,是明確提了說沒有。
這官方的通報,簡直就是在給這些黑心的旅行社導遊月台。
光明正大的告知他們蛇鼠一家,你們能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