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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阳、阳翟、酸枣是战国时期韩国都城的记载可信吗?

2024-01-20科学

酸枣之说,经杨守敬补充,后世支持的材料还真不少。其中【陈留志】「 城内有韩王故宫阙 」、【水经注】「(酸枣故城) 韩国矣 」,都算比较可靠的材料。加之酸枣涉及到东孟事件,水经注断言聂政死于酸枣城北,且当事人严仲子为「濮阳人」,事件中又有齐、卫出现,这些应该安排合理的解释。所以,韩烈侯时都于酸枣的说法应该倾向于肯定。

【城冢记】说酸枣旧宫是「韩襄子所筑」,韩国谥号「襄」的君主只有战国中期的韩襄王,显然不是他。古籍中「襄」「哀」是一组很常见易讹混字(见魏哀王、秦哀公、陈哀公、【老子】「抗兵相加哀者胜」等例),故【城冢记】所谓的韩襄子必定就是韩哀侯,这与后世【寰宇记】「韩哀侯即位,灭郑,遂都酸枣」的说法是类似的。这种韩哀侯时才都酸枣的说法,可能是原始作者将前397年严遂、聂政、阳坚在东孟之会刺韩傀,兼中烈侯,许异蹴烈侯,使之佯死而免难之事,与前374年韩哀侯为韩山坚(即韩严)所刺混淆了。所以以为韩哀侯时由于灭郑广地,而得以东都酸枣。

【国策地名考】卷十四
【元和志】
【元和志】
【元和志】
【水经注疏】
【续汉志】刘引【陈留志】
【寰宇记】
【寰宇记】
【寰宇记】

宜阳之说,源自【吕览】高诱注;阳翟之说,则最早见于班固【汉志】,次见于高诱。

【汉书补注】
【吕览·任数】高注

杨宽参考【纪年】、【世本】等材料后,倾向于认可高诱的记载,即韩武子都宜阳,景侯都阳翟。

【辑证】
【辑证】

综合来看,形势如下:

形势图

水经注记载宜阳时未提到曾为韩都,杨熊疏也未提到有古籍记载其事;记载阳翟时,径采班【志】说,杨则不太认可。另外,杨比较赞同王先谦的观点,即在韩哀侯灭郑以后,懿侯、昭侯时代可能一度自新郑徙都阳翟。

【水经注疏】

今按,宜阳、阳翟作为韩都说,本质上仅见于【汉志】、【吕览】高注。战国史料中,没有直接记载这两地曾为韩都的,史事方面,也没有足够迹象能反映武子都宜阳,景侯都阳翟。而且,更严厉的是,【纪年】「武子都平阳」、【世本】「景子居平阳」,这两条来自更可靠史料的记载,直接冲击了武子都宜阳,景侯都阳翟的说法。杨宽以「韩自先世贞子已居平阳,康子亦已居平阳,何待辞費?」为由,怀疑【纪年】的「平阳」字误,这是不太合理的。【纪年】中记载商代君主的国都,就不厌其烦地一一记载多任君主居亳。另外,【宜阳记】、【水经注】等距战国不太远的早期舆地书中,不见这两地有任何关于韩国的历史遗迹,这也是不正常的。

值得一提的是,【项羽本纪】「韩王成因故都,都阳翟」,曲英杰据此以为韩确实在战国晚期从新郑迁都于阳翟,所以秦灭韩后置颍川郡,郡治阳翟而非新郑。至于迁阳翟的「景侯」,他认为就是战国中期的韩宣惠王。曲对于战国史料的了解过于薄弱,大量史料可反映韩宣惠王之后,直到韩亡前,韩国一直都于郑。另外,【项纪】所谓「因故都」,曲也是误解了意思。项羽分封前,韩王成就都阳翟,【留侯世家】载「沛公乃令韩王成留守阳翟」,所以羽分封时,不迁徙韩国,仍让韩成都阳翟,这才是「因故都」之义。曲说甚陋,不足取。

【史记都城考】

复按,景侯之子烈侯,【世本】作「武侯」。

【世本八种】秦本

【韩世家】载景侯世有「郑围我阳翟」事;而烈侯(武侯)世有「秦伐我宜阳,取六邑」事。宜阳撞上「武」,实在巧合。

因此,初步推测,有不明故事者,因见景侯时阳翟见围,烈侯(武侯)时宜阳见伐,而臆测景侯都阳翟,武侯都宜阳。后班固采信「景侯都阳翟」说,但未细求景侯年世,而误谓其事晚于哀侯都郑,遂述「周末,韩景侯自新郑徙此(阳翟)」(也可能班固绝对认可韩哀侯自平阳徙新郑之说,故只能安排徙阳翟在徙新郑之后,遂言「周末」);高诱并采该说,然误以景侯之子武侯为景侯之父武子,遂道「(康子)生武子,都宜阳。生景侯处,徙阳翟」。高诱直接认为昭侯是景侯子,可见其对韩君世系了解之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