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走人,既然過的不開心,留下又有什麽意思呢
PS:說一下題外的話,感覺題主和我的一個很好的朋友情況好像。每分工作都是和主管有矛盾,經常說些主管能力不如他,經理是多麽賞識他一類的話,自己跟經理關系如何好,但是每次被逼的幹不下的都是我的朋友。
縣官不如現管,這句話其實一點沒錯。
其實我覺得題主的主管不會是一無是處的,既然能站在領導崗位上,肯定是有他特別的地方,包括工作年限,會拍馬屁,社會資源等這些都是優勢。
感覺題主之所以會和主管產生矛盾,主要原因還是由於對主管的輕視,認為自己比他強。
永遠不要輕視任何一個站的比你高的人,對於身邊的領導什麽的,可以不跪舔,但是要有該有的尊重。
職場就是那麽一回事,能力強並不是唯一標準,人際關系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你能力再強,上級又看不到,一切都是中層來傳達的。
這次這樣了,如果下次還這樣呢?
只是說說自己的主觀想法,如果不對的地方,請見諒。
堅持自己的想法並沒有錯,但畢竟這是一個適者生存的社會。
曾經我是方的,現在我變成了圓的,而我覺得,這沒有什麽好丟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