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看下行為,約見的網友大概率是透過中介介紹的賣淫女吧,
第一次的行為給的是現金,這個先不提,因為現在事後抓嫖,最主要的方式是透過交易記錄、除非真的倒黴到了極點,小姐被抓後透過聊天記錄、聯系人、來追查嫖客,(現在都是實名制),別杠,看下面的咨詢例項:
來看第二次行為,350+450總金額800,說實話價格不低,雖然不清楚為什麽分開轉,但這個朋友還是有一定反向意識的,但無論是單次還是多次轉賬、又或者收款賬戶是什麽性質,並不能改變這是嫖資收款的事實,而且小姐被查後也會供出背後的老板和中介。
然後再看下這個發小擔心的是什麽?」在學校裏待不下去「!如果賣淫女被抓後,透過嫖資查到發小後,會面臨什麽樣的處罰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66條:賣淫、嫖娼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第67條: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千元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