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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總是把公司的錢當自己個人的錢用,怎麽辦?

2023-11-02職場

公司副總對財務說:」下午給我轉十萬,我急著用。「
」有老板簽字嗎?「
」我就是老板呀,還要簽字嗎?「副總占股8%。
」沒有董事長的簽字,我不能給你錢,這是公司規定。「
副總皺眉道:」你是個新人,不懂事。我拿公司的錢是為了公司利益,去應酬客戶的。趕緊給我轉了。「
財務緩緩道:」副總,您這個月已經借了100萬了。頻繁的公轉私會引起稅局的註意,再加上你借的款並沒有票據抵扣,不能作為公司支出的。那麽這筆賬就做不平,要您個人補繳20%的股東分紅個稅。「
「我拿公司的錢是為了自己嗎?都是為了搭線。你還年輕,我跟你說了你也不明白。我之前都是直接拿錢的,為什麽現在不行? 我看你分明就是針對我。」
「副總,這是前幾天老板規定的,我只是按照規則制度辦事。從財務上拿錢的事,您還是跟老板商量一下。」
「你...你一點都不醒目!要是老板不在,客戶就不用陪啦,公司業務也不用發展啦?當初是怎麽把你招進來的?」
副總和財務就吵了整整一上午。

公司一共有五個股東:
大老板:49% 近期回公司做管理。
副總:40% 營運公司。
資源型股東:8% 不管理。
兩個資金型股東:3% 不管理,只分紅。

首先是存在財稅問題:
個人從公司賬上拿錢,如果沒有實際上的交易,又沒票據抵押,是屬於股東借款了。如果年底不還錢,就要繳納20%分紅個稅。
個人帳戶跟公司帳戶是非常敏感的。特別是金稅四期下:日交易金額達達5萬。引起稅局的註意,如果不是非常必要,還是不要做這些危險事情,免得稅務機關請你去喝茶。
另外一個就是行業的難點了:中介費用。這些常見於建築行業,醫療行業,機械裝置行業。這些都比較靠人脈,而要借助人脈就要給」居間費用了「。
這個可以讓中介人,跟公司簽訂」居間合約「,是指居間人根據委托人的要求為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立合約提供機會或進行介紹,而委托人須向居間人給付約定報酬的協定。。
這樣中介人是能合理合法收錢,而公司也能取得進項票進行抵扣。

從公司控制權角度上看:

副總和老板是合夥創業的,那麽股權是屬於均分特征,並沒有絕對的老大。如果想成為決策人,是需要向小股東拉攏。那麽小股東也就成為了」大股東「,他導向誰,誰就是老大。

已均分股權的公司 該如何挽救?

1、推出一位老大,讓他用合理價格回購股份;

2、設計動態股權調整機構,所有股東提前稀釋20%的股份 按照考核貢獻分股;

3、 簽署同股不同權協定,讓表決權集中在一個股東身上;

讓能力強的說了算,在重大事件中有拍板的權力,這樣股東才不會出現分歧,避免造成公司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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