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饃給我的感覺是,
店裏燉了一大鍋羊肉,
好肉撈出來給坐著穿長衫的人吃了,
邊角料加上一碗湯給站著穿短衫的人下飯,
穿短衫的人急著吃完飯去幹活,
就把饃掰成塊泡湯,一呼嚕抓緊吃完走人。
你說它為啥走不出西安?
同理的還有北京那幾樣傳統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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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在評論裏邊講,羊肉泡饃要掰的很碎很細,要掰很久。這不就就是典型的窮講究麽!
力工著急幹活的時候就掰大塊就著熱湯抓緊吃了拉倒,他後邊沒活幹的時候,他可不就得慢慢掰在這耗時間嗎?!
除了窮人借味下飯,什麽年代什麽地方都不可能在飯桌上有羊肉和饃同時存在的時候,讓一個饃變成主角!